上海
上海市松江区供销合作社恢复设立
编辑 :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   时间 :2018-12-04
77人参与

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(中发〔2015〕11号)和市政府《上海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》(沪府发〔2016〕16号)文件精神,按照本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联席会议提出的“理顺部分涉农地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、资产关系,履行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能”的工作要求,针对松江区供销社组织体系以往变更的实际,在松江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下,通过上海市国资委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今年11月29日上海市松江区供销合作社恢复设立,并取得营业执照,企业性质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,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。经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决定,陈仕军同志任松江区供销合作社主任,秦帆、许建东、倪小平、徐皓同志任松江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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